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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巴县委办公室丹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巴县中心城区危旧自建房以旧换新改造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2026-05-11 22:43:22
来源:
县政府办
阅读数:
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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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巴县委办公室 丹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巴县中心城区危旧自建房以旧换新改造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委办发〔2026〕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省州属驻丹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丹巴县中心城区危旧自建房以旧换新改造政策措施(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丹巴县委办公室 丹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511


丹巴县中心城区危旧自建房以旧换新

改造政策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稳步推进危旧房改造,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四川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方案》《四川省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导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丹巴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第一条 明确政策对象。本措施所指危旧自建房为位于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依法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确权登记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为个人,经具备合法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需原址重建的非经营性自建房

位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非经营性用地范围内;位于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定的不适宜建设范围内;位于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不予审批范围内的危旧自建房不适用本措施。位于重要军事设施、人防指挥工程、历史文化保护、生态保护与修复等范围内的危旧自建房,其改造方案应征求相关军事、人防、文物、林草等主管部门意见

第二条 灵活土地使用。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个人所有危旧自建房,在申请办理协议出让时,应依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依法补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三条 支持提质扩容。以加强保障民生和激励公益贡献为导向优化容积率核定,支持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危旧自建房改造进行容积率奖励原则上改造后的危旧自建房容积率上限不得超过3.9,并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调整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指标,同时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产权变更、产权登记、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手续

第四条 优化建筑设计。危旧自建房改造后的建筑高度限制应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建筑层数不超过6层含地下楼层、建筑层高不超过3.2米、建筑总高度不超过21米,建筑高度计算标准参照《甘孜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文件执行。

危旧自建房在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强制性管控要求,并满足安全、环境、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尊重历史、因地制宜,在城市更新中对建筑间距、建筑退距、建筑面宽、建筑密度、日照标准、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等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情形,在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的前提下,可通过技术措施以不低于现状条件为底线进行更新。危旧自建房改造后的建筑风貌应符合丹巴县景观风貌相关要求,与嘉绒藏族文化氛围相协调。鼓励结合危旧自建房改造增设公共服务、停车等配套设施。

第五条 加强安全防控。危旧自建房改造后应满足国家和省公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当地抗震设防构造要求,并委托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出具施工图。若受客观条件限制,建筑能源供给、建筑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和救援场地设置等难以执行现行技术标准的,应由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论证,提出安全性能等效的技术方案,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 明确使用责权。危旧自建房的产权人为以旧换新改造的申请人,应对房屋建设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负首要安全责任,并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开以旧换新改造的危旧自建房应按照相关规定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

第七条 健全公示机制。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危旧自建房以旧换新改造申请材料并初审合格后,应立即公示,公示时间不应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收集到的异议进行分类、核实与研判,若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存在广泛争议,可视情组织召开听证会。

本措施自2026年印发之日试行,有效期3年,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本措施未涉及的内容,应按国家、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实施管理。若国家、省、州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遵照执行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农村宅基地建房,应按《丹巴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及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管理。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危旧自建房改造可参照本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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