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丹巴县委办公室、丹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丹巴县中心城区危旧自建房以旧换新改造政策措施(试行)》(丹委办发〔2026〕19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解读如下。
1、出台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四川省、甘孜州关于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以保障民生、激励公益贡献为导向,助力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
2、政策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四川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方案》《四川省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导则(试行)》等文件制定。
3、主要内容
该政策措施共7条,涵盖政策对象、土地使用、提质扩容、建筑设计、安全防控、使用责权、公示机制七个方面。
第1条,政策对象与适用范围。明确该政策措施适用与不适用情形。
第2条,土地使用管理。明确危旧自建房改造的土地使用、变更等管理要求。
第3条,提质扩容支持。明确危旧自建房改造的容积率奖励政策。
第4条,建筑设计管控。明确危旧自建房改造的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建筑风貌等控制要求。
第5条,安全防控要求。明确危旧房改造应符合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第6条,使用责任与费用。明确危旧自建房改造的申请人及其权责要求。
第7条,公示与异议处理。明确危旧自建房改造的公示及异议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