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强化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孜州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丹巴实际,制定印发了《丹巴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丹巴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共有11章82条。
第一章总则包括六条内容。对制定本办法的背景、政府投资项目范围、各行业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了说明。
第二章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包括七条内容。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县财政局依据审定后的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年度资金预算。
第三章项目审批包括22条内容。对项目单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等前期工作的深度和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额度审批权限进行了规定,并对调整投资概算进行了明确说明。明确了因项目建设期内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由项目单位按以下层级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县发展改革局按照规定程序调整。
第四章资金预算及管理包括五条内容。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根据批准的项目年度计划、预算结合工程建设进度,实行分期拨付。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按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集体决策后,按以下层级报县政府领导审签,经县财政局审核后及时拨付。
第五章建设管理与监督包括十五条内容。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经营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严格实行现场签证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决(结)算监督制度,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单项工程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规定县发展改革局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合同管理包括七条内容。规定了合同签订细则,明确了履约保证金、预付款、进度款等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比例。
第七章变更管理包括四条内容。规定了工程变更管理范围、工程变更原则、工程变更程序。
第八章审计监督包括四条内容。规定了内部审计、政府审计相关程序,明确了审计局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重点审计的十二个事项,要求审计部门将招标投标违法违规问题,虚增工程量问题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章档案管理包括六条内容。规定了项目档案的建立、移交、保管保护等内容。
第十章责任追究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明确了项目监管部门六条违规行为、项目单位十条违规行为、参建单位六条违规行为以及相应承担的责任和处罚条款。
第十一章附则包括三条内容。对本条办法的解释权限和试行时间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