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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第三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6-08-28 11:31:50
来源:
县人社局
阅读数:
4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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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按照用人单位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需求,经丹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招聘丹巴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应聘岗位工作性质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我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登记失业经丹巴县就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含以下类型:1.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高海拔地区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2.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5.零就业家庭成员:由县就业服务中心确认登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6.长期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登记失业已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7.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工资并参加社会保险,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用人单位凭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单、人员花名册和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按季向丹巴县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四、用工形式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年限1年以上,原则上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承担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负责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五、报名方式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于2026年9月2日-9月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丹巴县就业服务中心(五里牌新区南楼3楼就业服务中心,电话0836-3523729)填写安置申请表。

六、聘用安置

丹巴县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公益性岗位的用工需求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困难程度、求职意愿,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经双方选择,确定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


  附件:丹巴县2026年第三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xlsx



丹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