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
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4年12月23日在丹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丹巴县财政局局长 倪光全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丹巴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迎难而上、积极作为,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一)一般公共预算
截至11月30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15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26200万元的87.84%,同比增长7.65%。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7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66.4%,同比增长22.38%。
预计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43%。其中:税收收入22609万元,同比增长44.49%;非税收入3591万元,同比下降60.98%。
预计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8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6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截至11月30日,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75万元,完成预算的808.82%,同比增长430.8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20.88%。
预计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75万元,完成预算的808.82%,同比增长382.46%;预计支出20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30.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计2024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预计支出2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30.1%。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19万元,结转下年511万元。
(四)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
预计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63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9817万元,债务还本248万元,上解支出4994万元,结转结余11323万元。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68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3855万元。
预计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00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047万元,结转结余5959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5959万元。
预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20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511万元。
(五)预备费使用情况
预计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1001万元,动用475万元,其中:“7·29”山洪泥石流灾害应急抢险救灾资金435万元、牲畜越冬饲草储备37万元、雅江“3·15”森林火灾购置物资3万元,剩余52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4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833万元,动用14891万元,其中:用于2024年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及离休人员生活补助10537万元、2023年在职干部考核绩效3742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612万元。
预计截至12月31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剩余6942万元,预备费剩余526万元。2024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68万元,用于2025年“三保”及重点工作保障。
(七)新增转移支付使用情况
新增财力安排3038万元,用于“三区三州”脱贫地区补助941万元、村级公共服务经费117万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经费59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8万元、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助279万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生活补助286万元、中路邛山农旅产业融合716万元。
(八)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3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0053.52 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0052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52万元。加上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5128万元(主要用于老县城改造提升等项目),申请再融资债券970万元,减去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1218万元,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4933.52万元。省财政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6634万元,债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二、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4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税改革,着力做好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支持和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和平稳协调发展。
(一)聚焦聚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量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2024年减免金额3741.7万元(其中民营企业减免2427.49万元)。
二是做好债券资金争取使用,靠前对接主管部门,以债券投向引导项目储备,以项目储备争取债券资金,以债券资金带动社会投资。2024年新增一般债券资金5128万元,申请再融资债券资金970万元,偿还到期债券1218万元,付息937.02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全年付息105.16万元。
三是继续落实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财税支持政策,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切实发挥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效能,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全年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6.62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0万元,安排82万元用于民宿产业扶持。
四是开展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整治。完成欠款清理7335.41万元,其中:工程款4868.41万元、工程服务费1948.97万元、采购货品518.03万元。
(二)不断强化预算收支管理,统筹做好财政保障。
一是狠抓收入执行。加强收入执行调度和重点税源行业动态分析,定期召开收入专题会,与税务部门、金融机构、国资公司加强收入研判,分解细化收入目标,压实收入责任,做到应收尽收。强化部门联动协同,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多渠道加强财力保障,努力完成收入目标任务。预计到12月31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是狠抓支出执行。细化明确一般性支出范围并分类管控,真正把钱节约出来保民生、促发展。对刚性支出据实保障,对弹性支出量力安排,切实体现分层分类、有保有压。
(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财政基本民生投入保障,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在高质量发展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24年全县民生支出完成138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98%。
一是社会保障网络织密织牢。持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力度,2024年全县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097万元。
二是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巩固提升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有力保障了全县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2024年全县教育支出29452万元。
三是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投入力度不减,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走深做实,2024年全县安排衔接资金15087.69万元。
四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投入11049万元,较上年增长354.69%,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投入11372万元,较上年增长186.38%,用于地质灾害治理。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年完成全县69个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整体、项目绩效申报和2023年整体、项目绩效自评,完成“四本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实现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聚焦事前绩效管理,第五次经济普查项目申报预算67.5万元,建议核减金额24.848万元,核减率为36.81%;城乡污水处理申报预算427.3万元,建议核减金额289.4万元,核减率为32.27%。积极探索成本绩效领域,科学测算投入成本,推进财政资源有效配置。
二是政府采购改革规范健全。全年完成政府采购92批次,采购预算11643.71万元,采购金额10970.69万元,节约资金673.02万元,节约率5.78%。
三是严把财政投资评审审核关。全年完成21个部门99个项目的财政评审,送审金额60684.73万元,审定金额56829.06万元,审减金额3855.67万元,审减率6.35%。
四是国资国企改革有力有序。全年完成“1+3+N”集团公司架构搭建,完成集团公司负责人招聘和任命,草拟《丹巴县国资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印发九项企业监管制度及四项国有企业工作制度,规范国有企业管理。对14家县属国有企业一级公司及部分重点控股公司进行内部审计,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良性、健康发展;持续“关”“停”“并”“转”深化改革,退出并注销参股企业1家,继续对县国资公司持股7%的小水电退出进行意向洽谈。对72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国有资产清查,清查资产总价值152628万元,清理闲置资产92宗,根据资产情况分门别类制定盘活方案,将资产进行清单式管理。
(五)强化常态化监测预警,织密基层财政运行安全网。
一是着力管控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债务管控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健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落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债务增量,稳妥有序地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二是防范“三保”支出风险。认真梳理“三保”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库款保障情况,全年足额安排“三保”支出65642万元。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结合“三保”保障清单,明确“三保”保障范围和具体项目,通过分析全年可用财力情况,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健全细化“三保”管理制度体系,从预算编制和审核、执行监控等方面,实现“三保”全流程规范管理。
三是发挥财会监督利剑作用。完善财会监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贯通协调。按照2024年省、州财政开展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工作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对19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查出问题17个,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督办整改问题17个,对违规行为形成有效警示。
需要说明的情况:以上重点支出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数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2024年全县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县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和县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县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缺少支柱产业,受减税降费、重点税源企业停产减产等原因,财政收入保持持续增长面临较大压力。二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临较大不确定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收支平衡面临较大压力。
三、2025年预算草案
我县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思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重点工作财力保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合理增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科学研判,做实财政收入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合理确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做实财政收入。
坚持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财政支出规模控制在可用财力之内,年初预算不留缺口,确保年度收支平衡。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统筹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集中财力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支出,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坚决执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讲求绩效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根据财政收支政策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拟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结合经济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我县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7510万元,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310万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24545万元,占89.2%;非税收入2965万元,占10.8%。上级提前告知财力补助73293万元,上年结转3855万元,国有资本预算调入255万元,扣除上解支出4994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99919万元。
2025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预计为9991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部安排支出。
按照经济科目分(功能科目见附表4):
1.人员性支出预算:人员性支出预算为62933万元,占可支配财力的62.98%,其中:工资性支出53554万元,其他人员性支出9379万元。
2.公用支出预算:公用经费预算5771万元,占可支配财力的5.78%。县级机关和各乡镇人员定额公用经费、车辆运行费按照零增长的要求保持与2024年标准不变。
3.必保民生支出:必保民生配套支出预算5618万元,占可支配财力的5.62%,主要包括:中央、省、州要求必须保障的城乡低保配套、城乡养老保险配套、城乡医疗救助配套等30项民生及二十八件民生大事。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安排24597万元,占可支配财力的24.62%,主要包括:预留经费2400万元(安排各机关事业单位专项经费),安排偿债准备金4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利息2000万元,食堂物资保障150万元,垫付一村一幼工资1-3月233万元,专项扶贫资金1310万元,春节藏历新年慰问金120万元,高质量旅游发展专项50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56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5199万元,上年结转继续使用3855万元。
5.预备费:1000万元,占可支配财力的1%。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计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24万元,用于发放2025年绩效奖。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613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万元,上年结转5959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13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50万元,上年结转511万元,总收入136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61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5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和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县政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为推动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持续强化收支管理。一是坚定不移贯彻“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要求,继续加强部门间、上下级间的协调配合,做好分析预测和统筹调度,统筹抓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全力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分析经济运行及宏观政策调控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拓增税源,应收尽收。二是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贯穿于基本支出、项目资金、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事前强化评估、事中坚持监控、事后加大评价,形成全方位、全流程、全链条封闭式管理。三是释放资源资产潜力。对国有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分类推进统筹利用和盘活处理,依规处理超标配置、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资产。四是完善国资收益上缴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发展资本进入退出办法,充分突出“奖勤罚懒”,有效提升国有企业收益。
(二)强力推进财政改革。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助推高质量发展。紧密围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阶段,把握“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个维度,强举措,抓落实,见实效。事前强化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机制,挤出财政支出水分,事中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压实紧日子要求,事后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走深走实。二是集中财力办大事,注重财政资金使用成果效益,打破资金管理固化,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三是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注入优质资源,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增强国有企业营运力。
(三)切实提升财会监督。一是加强风险防控管理。强化债务风险监测和债务信息动态监控,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抓实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将拖欠企业账款纳入财政部债务监测系统。二是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加强对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行政事业单位财经纪律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四)继续深化国企改革。一是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建立健全“1+3+N”党的组织架构。二是规范企业资产管理,加大资产盘活、处置力度,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发挥效
益。三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形成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四是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着力培养打造一支懂市场,汇聚一批企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五是聚焦发展大局,“1+3+N”各公司明确各自管理层级、业务工作、经营方向、发展目标、考核方式等内容,制定各公司的年度工作以及中长期工作目标;通过改革推动国有资产资本资源高效运转,持续在项目攻坚、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丹巴发展。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25年财政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踏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建设团结富裕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丹巴作出财政贡献!
财政术语注解和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目前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入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还有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办理特定事项。
5.预备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6.调入资金:指各级财政因平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而从基金结余和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合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8.三保:四川省委、省政府提出建立县级支出监控机制的财政工作方针,即“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
9.1+3+N:“1”就是融投集团公司,“3”是围绕农业发展、文旅发展、城建建设三大产业经营方向建立的3家一级国有公司,“N”为3家一级国有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按照公益性和收益性的属性分开管理的公司。
10.九项企业监管制度:《丹巴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试行)》《丹巴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丹巴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丹巴县县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丹巴县县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丹巴县属国有企业融资及借款、担保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丹巴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丹巴县县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丹巴县县属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11.四项国有企业工作制度:《丹巴县全面推进县属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丹巴县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指引》《丹巴县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暂行办法》《丹巴县县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工作报告管理暂行办法》。
丹巴县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 2024年12月20日印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