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丹巴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20 02:40:06
来源:
丹巴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133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丹巴县公安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范围,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在网上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00 条。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收费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6

45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5

-64

2163

行政强制

24

-2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解读方式还不够多样化。我局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推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的需求紧密联系起来,以注重公众需求为主,多公布与民生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