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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
2022-01-04 09:46:00
来源:
丹巴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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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丹巴县五里牌新区综合办公楼南楼2楼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836-3529626负责人李 青 松


分管负责人:杨军    职务:副局长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卫生扶贫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具体办法;负责拟定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贯彻执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负责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

(四)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医保目录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的支付标准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全县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监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

(六)负责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及应用,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七)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高效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药、医保 “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县卫生健康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活动、目标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的党建、群团、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篆工作。

(二)财务股。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负责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和预决算,承担医疗保障基金清算及上解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运行风险预警,保持医疗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三)政策法规与基金监督股。负责指导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和医疗保障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监督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实施;负责完善全县医疗保险管理制度;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审批、医保协议签订管理和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和安全防控制度,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负责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内控管理风险防范规程和经办服务窗口建设;

(四)综合业务股。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具体办法,承担医疗保障征缴、关系转移和待遇管理结算工作;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管理、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和异地就医管理。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承担统计管理和全县社会保障卡医保相关功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