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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07-18 07:23:50
来源:
丹巴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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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丹巴县章谷镇五里牌新区南楼七楼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836-6612681  负责人 前军  


    分管负责人:八牙格绒    职务:副局长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及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拟定实施意见,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起草本地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二)完成中共丹巴县委、丹巴县人民政府和军方交办的

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及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有关综合性文

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退役军人管理保军供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承担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研究分析全县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有关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和答复,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推动建立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相关舆情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政策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移交安置于军休服务管理股。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教育培训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丹巴县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中央、省、州在丹巴县单位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计划安置、计划外选调和培训工作。负责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三)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住房、医疗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退役军人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全县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烈士评定材料的审核和向上报备工作,组织、指导英雄烈士纪念工作。

 (四)就业创业与权益维护股。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有关

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岗职能职责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一)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加强党的建设,落实相关政策,组织开展政策调研、督导检查。

(二)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三)做好本级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五)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地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

(六)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行政部门反馈信息情况提供决策参考等。

(七)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八)建立健全走访慰问退役军人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特别要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前,组织大走访大慰问活动。遇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九)完成丹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