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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执法局
2022-07-15 09:38:43
来源:
丹巴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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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丹巴县章谷镇五里牌新区安心工程三期一楼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836-3527620  负责人  赵正林  


  分管负责人:耿桂花   职务:副局长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规章,分析研判行政执法工作形势和重大问题,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全局性部署意见建议。

(三)组织开展实施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市政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市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行政执法(市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计划、制度等。

(三)统等、指导、督查、考核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队伍建设,指导乡(镇〉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探索与乡(镇)相适应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统筹协调、组织调度、监督考核县级行政执法和乡(镇)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县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四)统筹协调、组织调度跨行业、跨区域重大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全县城乡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核;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县本级综合行政执法年度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

(五)根据县政府批准的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目录,负责行使各行业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及部分行政许可权、部分行政审批权和其他行政权力。

(六)负责拟订直属管理与双重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人事任免建议方案;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培训和交流合作;受理行政执法、市政管理领域信访、举投、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等工作;落实全县执法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接受州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领导,配合州局统-组织的行政执法行动,完成州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参与协调州、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有关事项。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的业务领导;负责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況实施督察。

(八)承担全县市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市容市貌、城市景观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引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市容环境卫生

专业化服务企业的目常运行;负责城市公共绿化、绿地、园林、公厕、排污、城市风景园林等城镇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改造、养护、维护、维修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市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各乡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洽理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行业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考核目标、绩效管理和股级以上人事任免提出,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查考核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路行业、跨区域等重大专项执法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行业执法队伍编制、人员、经费管理,组织开展系统内行政执法业务工作。

为理顺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运维管理工作,促进监管并举、规范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实行建管分离,按照县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丹府阅【2019123号)决定,由县住建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县综合执法局全面负责市政、园林、环卫、排污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务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有关综合性文件、文稿工作,组织制订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财务、行政处罚罚没财物管理、车辆管理、后勤服务保障以及执法装备管理等工作;牵头组织系统内业务教育、技术培训和其他各类培训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股。负责宣传国家、省、州、县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司法机关、法律顾问和案件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各行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行业综合整治、各类重大整治活动、重大专项行动的实施;负责各类行政执法日常工作推进工作,负责目录清单内各行业综合行政监督执法、行政强制的相关程序指导工作。处理相关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证办理等业务,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三)信息建设与督查考核股。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系统管理维护。负责全具综合行政执法目标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督查全县综合执法队伍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迫究工作。

(四)环境卫生管理股。负责履行环卫管理、环卫产业规划、政策标准制定、环境卫生資查考核、垃圾革命、公厕革命、垃圾末端处置监管等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坂分类、县城区域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河道及周边卫生管理;负责建筑垃圾方面的城市管理与乡(镇)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考核;参与本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环卫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校和竣工验收;负责建筑垃圾许可审核及管理指导环卫公司环境保洁工作。

(五)市政维护管理股。负责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城市亮化工程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城市绿化、绿地、园林、公厕等建设管理与日常养护维护。负责本县城市市容景观的规范管理,负责本县户外广告和招牌定点设置的监督管理及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