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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底镇
2026-05-22 14:48:29
来源:
丹巴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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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巴底镇齐鲁村1组112号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7:3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3521776

负责人:

李明辉


、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1.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镇政府的日常工作;承担文秘、档案、妇联、目标、公务管理、云视频会议、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综合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执法权限。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统一部署辖区内社会治理全面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负责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履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

4.寺庙管理所。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寺庙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民族宗教工作,按照统战、民宗的安排部署,负责落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和谐寺院创建活动;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扶贫开发及其他产业开发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乡镇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等政策;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环保督察办公室,挂河长制办公室、国土办公室牌子。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国土、河长制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乡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规划、水利等职责。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7.副镇长办公室,挂人武部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民政、退役军人、行政审批等行业管理职能。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8.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9.社会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农牧农村、林草、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直属事业机构

(一)乡镇综合服务站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兽医、扶贫开发、移民搬迁、农业生产经营等专业技术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和监管工作;负责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根据职能办理行政服务、科技服务、村账服务等;代办各类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开展基层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活动。

(三)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协调做好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事务和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协调落实优待优抚、权益维护等政策性措施,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全面摸清、动态掌握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针对性做好帮扶救援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事务性工作;开展本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乡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辖区治安整治;负责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工作。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 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镇人大、政府的日常工作;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人民 武装、文秘、保密、档案、信访、计划统计、工青妇等各方 面的综合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联 系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 动;承办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