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丹巴县支持酿酒葡萄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丹府规〔2025〕1号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对酿酒葡萄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建立正向引导机制,激励生产经营主体推进丹巴酿酒葡萄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甘孜州葡萄酒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扶持对象
在丹巴县登记注册并投资酿酒葡萄种植(10亩以上)、加工、销售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扶持政策及标准
(一)土地经营权流转补助。土地经营权流转十年以上,按200元/亩给予流入方补助,实行3年期连续补助。
申报材料:申请表、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材料、土地流转合同及备案表。
(二)种植补助。第二年种苗成活率达到90%以上的,按每亩100元给予补助。种量低于333株/亩、成活率低于标准的不予补贴。
申报材料:申请表、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材料、验收单。
(三)种植架材补助。安装架材按照采购价70%补助,每亩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元。
申报材料: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材料、架材购买合同及税票、验收单。
(四)原料收购补助。企业收购本县种植户的酿酒葡萄(鲜品)和企业在本县流转土地种植的酿酒葡萄(鲜品)给予每斤0.5元补助。(以县农牧农村科技局具体验收结果为准)
申报材料:申请表、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材料、收购清单及佐证(收购合同、银行支付流水)。
(五)加工设施设备补助。在本县从事酿酒葡萄精深加工的企业,一次性补助设施设备投资的20%,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按每年50%分两年兑付。
申报材料:申请表、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发票等票据。
(六)技术改造提升补助。企业在产品研发、加工技术改造提升方面获得州级及以上行业部门认定,每项技术给予5万元补助。
申报材料:申请表、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材料、州级及以上行业部门的认定文件或证书。
(七)品牌培育补助。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万元。获得有机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2万元。葡萄酒获得国家级金奖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得国际金奖一次性奖励5万元。
申报材料:申请表、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材料、认证文件或获奖文件(证书)。
(八)产品销售补助。对销售本地生产加工的葡萄酒的企业,年实际销售额(含电商)达到1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达到2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依次递增,最多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申请表、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材料、销售凭证、纳税凭证。
(九)贷款贴息。对从事酿酒葡萄种植、加工、销售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新增的银行贷款(按贷款实际到位时间和金额),州财政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不超过100万元予以贴息(以州级政策为准),贴息期限不超过三年。
申报材料:申请表和贷款相关资料。
三、申报程序
申请主体每年9月向县农牧农村科技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县农牧农村科技局初审(验收)→报县级分管领导→县政府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县财政局复核并下达资金→拨付。
四、其他事项
(一)本政策中表示“以上”“最高”均含本数,所涉及金额币种均指人民币。
(二)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县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县级配套资金政策规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任何违反政策法规情形的主体不得享受奖励或补助。
(四)各申报主体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奖励资金,有上述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奖励扶持资金资格,三年内不予受理该申请人关于本办法扶持资金的申请;已发放奖励的,由县农牧农村科技局予以追回,并将该申请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示通报。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由县农牧农村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丹巴县酿酒葡萄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申请表
2.丹巴县酿酒葡萄产业高质量发展奖项目验收单
附件1:
丹巴县酿酒葡萄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申请表
申报主体 | 法定代表人 | ||
证件号码 | 建设地点 | ||
申请项目类别 | 联系方式 | ||
申请奖补具体 内容及用途 | |||
申报主体 承诺 | 本申请表中所申报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关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申报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主体(公章):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农牧农村科技局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政府意见 |
年 月 日 | ||
注:申报主体提供经营主体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合同、账户及相关票证。
附件2:
丹巴县酿酒葡萄产业高质量发展奖项目验收单 | |
项目名称 | |
申报主体 | |
建设地点 | |
申报内容 | |
建设主体人员 | |
县农牧农村科技局验收人员 | |
验收结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