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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巴县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2023-08-01 18:20:54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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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丹巴县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分工方案》

通 知


府办发〔2023〕34号


县级各部门,省州属驻丹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按照《甘孜州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23〕32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丹巴县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执行落实。



丹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丹巴县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分工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川办发〔2023〕14号)《甘孜州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分工方案〉的通知》(甘行审〔2023〕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重点任务分工

(一)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

1、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传统产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编制《丹巴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以下简称《实施清单》)

责任单位:县经信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农村科技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医保局,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丹巴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丹巴消防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农行丹巴支行(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前

2.加强与上级职能部门沟通联系,请求指导,并依据《实施清单》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经信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农村科技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丹巴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丹巴消防大队、农行丹巴县支行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前

3.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县经信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农村科技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8日前

(二)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规则

4.行业主管部门分事项制定综合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监管领域、监管流程、监管方法、检查比例、检查频次等,建立健全议事会商、联合执法检查、监管信息共享等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统筹监管资源,压实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县经信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农村科技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23日前

5.对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的新兴产业,要结合我县机构设置和监管力量配置等情况确定监管部门和职责划分,防止出现监管空白。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建立全县统一的跨部门综合监管信息化体系

6.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成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动态管理支撑模块,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各部门分事项编制数据供给、需求“两张清单”报县大数据中心,县大数据中心汇总我县需对接州“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综合监管事项数据供给、需求“两张清单”报州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县经信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农村科技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8日前

(四)积极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创新

7.建立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

责任单位:县经信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丹巴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发展改革局、丹巴消防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农行丹巴支行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8日前

8.要积极探索“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局,县经信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农村科技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医保局,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丹巴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丹巴消防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农行丹巴支行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工作要求

( 一 ) 深化思想认识。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探索之举,是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关键之举,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力之举。各相关部门要聚焦监管事项,逐项厘清责任链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二 创新监管办法。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县政府办牵头、县大数据中心结合实际提出“互联网+监管”系统综合监管事项供求“两张清单”,加强实施清单管理和创新。

( 三 ) 强化分工协作。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各有关行业部门按时限要求落实四项任务,县政府办牵头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县大数据中心做好技术支撑工作。县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县级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承接落实好省上 15 项和州上13县指导清单事项,建立“一业一册”告知制度,扎实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相关工作。


附件:丹巴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