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甘孜州财政局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甘财农〔2026〕6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现将《2026年丹巴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按照《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调整完善后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推动我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丹巴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2:2026年丹巴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3:2026年丹巴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丹巴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丹巴县财政局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
2026年丹巴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发放实施方案
根据《甘孜州财政局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关于提前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甘财农〔2026〕6号)文件要求,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现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内容
为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按照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和补贴发放体系,落实种地农民对耕地的保护责任,实现藏粮于地,不断提高我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
1.资金来源。上级拨付2026年丹巴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05.58万元。
2.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3.补贴方式。各乡镇要认真核实补贴面积,务必剔除撂荒一年以上的地块、集体地、自留地,切勿反复更改补贴面积、户数,以农户申报的补贴面积为依据确定各乡镇和农户的补贴额度,并按照下达的资金总额和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核定,以农户承包地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不包含集体地和自留地)。鼓励各村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将补贴资金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4.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
5.兑付时间。经严格核实相关面积后,通过社会保障卡直接兑付到土地承包农户手中。在6月30日前将全部补贴资金兑付完毕。
二、资金分配原则
我县根据省、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作为指导意见,对加强耕地生产能力建设,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类资金,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据实测算,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户。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到位后,各乡镇要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坚持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及时分配,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三、主要工作及程序
(一)补贴资金拨付。中央补贴资金下达后,州财政局根据州农牧农村局提供的资金数额,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我县。我县根据各乡镇申报补贴面积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据实测算划拨资金,各乡镇要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及时分配给耕地拥有者农户,为提高农业生产效能搞好服务。
(二)加强宣传。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基层干部以及社会公布,宣传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有关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国家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到村组、到农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中央改革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执行新政策与老政策的口径解释等问题。同时,要加强直接参与政策宣传和操作落实有关人员的培训,明确政策在补贴对象、面积认定、操作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变化,确保调整完善后的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核实补贴面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负责实际耕地面积的终审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耕地面积核实工作,具体以村为基本单位开展实际耕地面积的登记、审核、确认,汇总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
(四)补贴资金发放。从 2021年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系统正式运行,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农户补贴信息及资格审批管理,实现资金发放全流程在线实时监管,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
乡(镇)人民政府在负责审核、确认实际耕地面积基础上,要建立分村的耕地补贴清册一式四份,村、乡两级盖章、签字后交由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专人负责终审确认。由县级财政部门核资后拨款到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再由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专款拨付到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丹巴分社。最后由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丹巴分社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补贴清册,通过社会保障卡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耕地承包农户手中,严禁现金发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县、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县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涉财政、农业、纪检、农村信用社、12个乡镇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各乡镇应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乡级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标准、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县乡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稳定种植面积、提高单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补贴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面积核实、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各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补贴工作搞好服务。
(三)强化工作要求。各乡镇要协调“一卡通”领导小组,在全乡(镇)范围内组织好培训,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通过张榜公示、发放明白纸等渠道,重点明确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相挂钩的任务要求,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强农惠农政策。
(四)强化补贴信息管理。各乡镇要通过现有统计渠道,建立农业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对列入补贴的农户逐户登记,立档管理,做到将补贴对象与耕地面积一一对应。乡镇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补贴面积具体核实工作,县级负责补贴面积最终审核确认。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乡、村两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乡(镇)政府。公示期间,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 强化监督检查。县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强化补贴工作项目管理。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六)乡、村两级要尽快登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 通资格审批系 统”,互联网地址https://103.203.219.30:7090/,登陆名为上报的经办人员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GDdlpf#0509,进入系统页面后右上角有具体操作指南。
联系人 黄果 电话0836-8982391
附件2:
2026年丹巴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资金分配表
单位:亩、元 | ||||
序号 | 乡(镇)名称 | 补贴面积 | 补贴标准 | 补贴资金 |
1 | 章谷镇 | 5363.23 | 59.833904 | 320903.03 |
2 | 巴底镇 | 6121.17 | 59.833904 | 366253.54 |
3 | 巴旺乡 | 4227.20 | 59.833904 | 252929.83 |
4 | 甲居镇 | 5658.07 | 59.833904 | 338544.39 |
5 | 革什扎镇 | 8593.7 | 59.833904 | 514194.60 |
6 | 东谷镇 | 6209.54 | 59.833904 | 371541.03 |
7 | 格宗镇 | 6151.83 | 59.833904 | 368088.03 |
8 | 梭坡乡 | 4518.42 | 59.833904 | 270354.73 |
9 | 墨尔多山镇 | 7787.16 | 59.833904 | 465936.24 |
10 | 丹东镇 | 2636.8 | 59.833904 | 157770.02 |
11 | 半扇门镇 | 4340.08 | 59.833904 | 259683.80 |
12 | 太平桥乡 | 6177.11 | 59.833904 | 369600.66 |
合计 | 67784.31 | 59.833904 | 4055799.90 | |
附件3:
丹巴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贡布 丹巴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彭华 丹巴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局长
何轶波 丹巴县财政局局长
组 员:蒲远红 丹巴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
罗易安 丹巴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副局长
龚开新 丹巴县章谷镇镇长
李洪毅 丹巴县东谷镇镇长
哈巴生其抽 丹巴县革什扎镇镇长
龙热 丹巴县丹东镇镇长
杜鹏 丹巴县甲居镇镇长
拥拥 丹巴县巴旺乡乡长
李明辉 丹巴县巴底镇镇长
罗杨 丹巴县墨尔多山镇镇长
董峰 丹巴县半扇门镇镇长
拥忠 丹巴县太平桥乡乡长
廉建蜀 丹巴县梭坡乡乡长
田明刚 丹巴县格宗镇镇长
陈斌 丹巴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产业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由彭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黄果负责处理日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