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生态环境厅 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建城建发〔2022〕113 号)相关要求,为持续推进全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工作目标,按照相关要求我县开展了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
经排查,截至目前,我县城市建成区内均无黑臭水体。现将排查情况进行公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为7天,11月29日-12月6日。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至县住建局。(联系人:何久欢,电话:15282803121,邮箱:29861535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