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拟订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村规划。承担报省、州、县审批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全县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组织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全县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和管理规定,指导全县并按职责负责县本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建设用地选址工作、临时用地审批工作。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