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政建设与管理股:
负责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拟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组织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城市道路(含桥梁)、供水、节水、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含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风貌管控和城市设计工作;指导城市雕塑工 作;指导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公园建设;指导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工作和城市人居环境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实施城市生态保护和 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承担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协调全县城乡提升、新型城镇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