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和促进行业产业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行业招商引资工作;培育行业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指导、督促产业项目开发与建设,建立项目储备库;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及基地建设;负责乡村旅游等文化旅游新业态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和指导文化旅游商品的规划、开发、研制工作。
推进全县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承担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的协调和推进工作;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扶贫、惠民等项目实施;指导、推进行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