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制定全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研究提出动物重大疫病(包括人畜共患病)预防控制规划、扑灭计划、应急预案建议;指导、监督、实施动物重大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指导实施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动物程序化免疫及常年补免工作,确保畜禽健康稳定发展。负责全县动物疫情收集、汇卷、上报重大动物疫情及预报预警工作。承担全县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流行病学分析、疫病检测工作,以及动物二维码标识管理、消毒药品和兽用生物制品组织调运发放工作,做好畜禽免疫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为全县畜牧生产提供科学技术、信息等系列化服务,负责村级防疫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普及实用技术推广及应用。负责向县指挥部提供动物疫情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划分,提供疫区封锁、解除封锁等指导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