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研究全县乡村治理政策和治理体系,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农民利益惠农政策和涉农项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进文化建设。组织协调承担全县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农村改革综合性、全局性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农村改革工作。拟订农村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方案。
二是负责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负责对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负责对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完成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农村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科技和教育,农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合利用等全局性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综和分析全县农村工作运行情况,参与编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