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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2023-07-19 15:40:18
来源:
县林业和草原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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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保护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外来陆生物种野外放生活动。监督管理林业 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承担全县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指导管理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 疫、预测预报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国际重要湿地等各类  自然保护地,负责申报设立和规划建设,提出新建、调整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