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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巴县肺结核综合防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政策解读
2023-06-27 17:47:51
来源:
县卫健局
阅读数:
7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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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治藏方略和省委涉藏工作部署,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发现和控制传染源为策略;坚持疾病防治与社会治理并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综合施策;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控制增量、消减存量,有效遏制肺结核疫情,为推进新时代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健康丹巴建设、加快建设团结富裕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丹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按照《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意见》(甘委〔2023〕158推进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的要求,以试点为引领,全县整体联动联防联控,探索、应用肺结核“防、筛、治、管”各环节防治措施和经验,形成高原农牧区肺结核综合防治新模式、新策略,有效遏制肺结核疫情。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党委、政府负总责,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履职、社会参与的综合防治机制和州级指导、县级实施,州、县(市、乡(镇、村(社区级联动的工作机制。

提高能力,早查早治。加大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能力。采取以早发现、早治疗和早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策略,控制肺结核传播。

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将肺结核防治与学校教育、移风易俗、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等相结合,统筹兼顾、协同推进。

社会动员,广泛参与。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改变群众不良卫生习惯,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组织动员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农牧民群众广泛参与肺结核防治。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底,“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履职、社会参与”的肺结核综合防治机制基本建立,防治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防治措施不断加强,诊疗水平显著提高,公众防治知识水平明显提升,肺结核疫情得到有效遏制。

(一)时间安排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231月至6。全县全面启动社会动员、方案制定、机制建立、能力建设、资源筹备等工作,完成专业人员培训、目标人群摸底造册、筛查器械耗材准备、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基线调查等工作,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议暨集中攻坚行动工作启动会议,总结、推广试点县(校的阶段经验做法。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36月至20259全县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全面实施能力提升、全民预防、人群筛查、标准诊疗、规范管理“五大行动”。按照全县重点人群每年全覆盖筛查一轮、连续开展3年,2023年开展全县重点人群全覆盖筛查任务,2024年开展全县重点人群和一般人群全覆盖筛查,2025年开展全县重点人群全覆盖筛查任务。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阶段202510月至12。全县全面梳理攻坚行动工作任务,逐项开展查漏补缺,力争各项核心指标和目标任务达标。

第四阶段:终期评估阶段20261月到4。开展肺结核综合防治工作效果评估,总结集中攻坚行动工作经验并持续推广实施,推进全县肺结核综合防治再上新台阶。

五大行动

实施能力提升行动。从基础设施建设、设施配备、流程规范、实验室能力和专业人员充实培训等方面强化专业机构综合管理与服务能力,力争实现“一般患者在县、耐药患者在州级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目标。

实施全民预防行动。因地制宜、分层分类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增强疾病防范能力。

实施人群筛查行动。开展全人群肺结核筛查工作,并建立健康档案。财政供养人员年度健康体检时全员开展肺结核筛查,流出人员返丹巴县后及时开展筛查,最大限度发现患者。

实施标准诊疗行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结核病分类(WS196-2017》《肺结核诊断WS288-2017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诊断、治疗肺结核患者,落实治疗就是最好预防策略。

实施规范管理行动。建立健全党政组织+基层“网底”+专业人员三结合的服务管理体系,因地制宜采取有力措施,将“包保”责任和“人盯人”机制落到实处,努力提高患者依从性,为强化治疗质量提供保障。

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保障。

为切实做好全县肺结核综合防治集中攻坚工作,成立了丹巴县肺结核综合防治集中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符合本县实际的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与主要指标,层层压实责任。每年领导小组研究部署防治工作不少于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动防治工作不少于2次,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乡镇要落实“网底责任”和“包保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牵头负责筛查治疗对象的宣传发动、组织管理、居民健康教育及居家治疗人员规范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村级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将肺结核防治管理措施纳入村规民约,提高村民防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卫生健康系统要做好集中攻坚行动牵头抓总、储备准备、技术支撑等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县重传办、卫生健康局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牵头落实肺结核病防治攻坚工作具体实施措施,指导做好人群查病治病、疫情监测、防治技术和健康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并开展监督评估,积极争取专家组的技术指导。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防治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肺结核防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力推工作有力进展。

(三)强化经费保障。在中央、省、州经费投入的基础上,要根据本县肺结核防控实际,自加压力,建立肺结核防治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五大行动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积极争取肺结核综合防治有关能力建设项目。

(四)强化考核激励。落实“月报告、季调度、年考核”工作制度,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督查考核方案,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进行目标考核。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激励。建立“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的长效激励机制,制定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防治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在工作绩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方面对肺结核防治人员给予倾斜。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对工作期间患肺结核的防治人员给予治疗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工伤或抚恤待遇。

(五)强化基线调查。结合第三方基线调查数据,科学、真实掌握全人群健康知识水平,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强化评估问效。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肺结核综合防治集中攻坚行动目标评估办法,2026年初开展终期评估工作,总结提炼防治模式与经验,为继续推进肺结核综合防治工作提供客观依据;对未实现集中攻坚行动目标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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