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季度环境空气状况公开公示
环境空气
1、监测情况
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名称丹巴县政府,地点位于县政府“四大家”楼顶,环境空气采取空气自动站自行监测。
2、监测项目: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6项。
3、评价标准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4、评价结果
2018年第四季度共监测92天,其中89天空气质量指数级别达到一级(空气质量指数类别为优),3天空气质量指数级别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指数类别为良),优良天数达到100%.
附件:1、2018年10月丹巴县环境空气月报
2、2018年11月丹巴县环境空气月报
3、2018年12月丹巴县环境空气月报
4、2018年10、11、12月环境空气日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