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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巴县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8-09-14 07:27:13
来源:
丹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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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组,于79日至720日,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核查、调研座谈等方式,对我州开展了2018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725日向我州反馈了初步意见,94日正式反馈了《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甘孜州督察意见》。为扎实做好我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牵头单位,牵头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地见效。现按照《甘孜州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甘环督办函〔201840)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分析丹巴县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机遇,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推动丹巴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明确目标,构建立体生态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逐项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并严守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加快推进“六大战略”,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构建“山顶戴帽子、山腰挣票子、山下饱肚子”的立体生态格局,为筑牢长江中上游生态保护屏障和“中华水塔”作出积极贡献。

(二)细化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对《甘孜州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涉及我县的12个整改问题,以“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方式,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逐条逐项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和整改措施,坚持“一事一策”,严格挂图作战,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

(三)举一反三,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坚持目标导向,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及时公开信息等方面强化保障,以“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存在的环境问题,彻底整改完善突出环境问题,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有序开发各类资源、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等方面不断强化措施,压严压实各级各部门环保责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组织保障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共丹巴县委办公室 丹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等 41 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丹委办2018〕40号)要求,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丹巴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政府分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收集整理、督办考核、情况反馈、跟踪督察整改落实、报送相关工作资料。各责任部门要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按照整改要求,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整改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送,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对归纳整理出的11个具体问题和1个专函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坚决整改到位。对督察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严格挂图作战,强化考核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整改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严格整改时限。各部门在落实问题整改时,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属于中央、省、州级环保督察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时限执行,只能提前不能延期,整改时限不能超出中央、省、州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时限;属于新发现问题,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此次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所有问题整改、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征得省、州环保督察办同意后,在3个月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省、州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督导检查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相关部门要全力以赴,加强督察督办,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严防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效果群众满意、社会认可。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各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州目标督查办、州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组成联合督导组,采取专项督查、联合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整改进度,及时督查通报。

(五)严肃责任追究。结合督察整改工作,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考核机制和激励办法;不断完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环境质量作为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权重,开展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环保考核和问责管理办法,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坚决问责,对工作未完成的实行“一票否决”,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任期内生态环境明显恶化的,严格按照《四川省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坚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不讲条件、不讲理由、不折不扣地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以鲜明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六)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先导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联动优势,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义、目标措施、要求等,倡导节能减排,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整改事项及工作分工

(一)根据甘孜州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出的11个问题

1.关于“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未完全落实到位”的问题。

问题1:甘孜州农牧供销合作局《关于对禁养区划定和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户)关闭搬迁工作整改销号的函》(甘农牧函〔2017〕409号)显示甘孜州清理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户)共26个,但该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甘农牧函〔2018〕109号)显示“禁养区内需要关闭和搬迁的养殖场(小区)不涉及、涉及11户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均已按照要求全部关闭和搬迁完毕。同一部门,半年之内的数据严重不一致。

整改措施:进一步开展排查,核定最终禁养区关闭和搬迁情况。

牵头领导:谢德刚

整改时限:2018年8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单位负责人:陈淼

分管责任人:学加纳尔布

责任股室:畜牧站、动物监督所、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股。

配合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2.关于“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部分问题整改落实进度较慢”的问题

问题2:2018年4月应开工建设19个新建(改建)污水管网,只有磨西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完成,道孚县污水收集管网等18个项目至今未开工。

整改措施:加快我县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开工建设,达到序时进度,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牵头领导:扎西洛布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单位负责人:格绒纳尔布

分管责任人:王金才

责任股室:城乡供排水公司

问题3:理塘、甘孜、泸定、丹巴、雅江5个县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计划 2018年1月完成立项至今未完成;已完成立项的稻城、九龙乡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计划4月开工至今未开工。

整改措施:加快我县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立项,确保项目建设到达序时进度。

牵头领导:扎西洛布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单位负责人:格绒纳尔布

分管责任人:杨小平

责任股室:建管股

问题4:康定、泸定、九龙、新龙、德格、理塘6个县(市)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计划2018年1月完成项目立项至今未完成,计划4月开工项目丹巴、雅江、道孚、甘孜、稻城5县至今均未开工建设。

整改措施:加快我县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到达序时进度,并在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牵头领导:扎西洛布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单位负责人:格绒纳尔布

分管责任人:杨小平

责任股室:建管股

问题5:自然保护区规划滞后,管理不到位。全州44个自然保护区中,仅有18个保护区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余保护区尚未编制或未报批总体规划。

整改措施:完成雍忠岭县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牵头领导:谢德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单位负责人:刘成

分管责任人:曹健容

责任股室:野保办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和商务投资促进局、东谷乡人民政府

问题6:目前,除贡嘎山、亚丁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墨儿多山、湾坝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有独立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外,甘孜州其它40个自然保护区均无独立的管理机构,保护区日常管理建设工作由林业、环保、农业部门的兼职人员开展,普遍存在“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管而不力”的现象。

整改措施:加强自然保护区日常建设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独立的管理机构、落实编制。

牵头领导:张波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0日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单位负责人:严复花

责任股室:事业机构编制股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问题7: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滞后。甘孜州已建成的236家引水式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监管“一站一策”问题整改方案正在推进,现仅有51座电站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安装,尚有185座电站仍然未建设安装下泄流量监测系统,有关部门也未对在建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监测系统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已经建成的监测平台由于技术等原因,仍不便于监管。甘孜州需进一步强化问题落实,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加快督促水电站业主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水电站一站一策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认定后实施;县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各水电站“整改工作方案”编制和整改推进的督查、指导工作,确保在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努力争取财政支持,在2019年完成对州级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平台进行完善提升。

牵头领导:谢德刚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丹巴县水务局

单位负责人:格绒旺丹

分管责任人:泽里罗布

责任科室:水政股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和商务投资促进局、县环林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各乡(镇)

3.关于“督察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的问题

问题8:砂石行业总体整改效果欠佳。环保督察以来,甘孜州依法整治永久关闭河道采砂场(点) 153处,现有河道采砂场(点) 173处,正在经营的有59个,其中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有34个,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25个,无证经营的占42%。经现场核实,仍有部分砂场环保手续不全、未落实环保措施。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按照已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督促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业主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督促完善相应环保手续,落实环保措施。

牵头领导:谢德刚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丹巴县水务局

单位负责人:格绒旺丹

分管责任人:泽里罗布

责任科室:水政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

问题9:网格化监管落实不到位。就查阅资料情况看,甘孜州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滞后,相关制度体系不健全、相关文字资料不完整。2017年甘孜州人民政府修定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但各县(市)尚未重新修定。

整改措施:参照州本级修定后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我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牵头领导:谢德刚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单位负责人:刘成

分管责任人:李明

责任股室: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商务投资促进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安监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甘孜州公路局丹巴分局、各乡(镇)

问题10:甘孜州《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州林业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按年度报送《网格化环境监管计划》和报送工作总结,但全州仅6个县(市)人民政府和1个相关职能部门报送监管计划、7个县报送网格化监管总结。此外,甘孜州所辖325个乡镇均未设立环保机构,没有专职人员发挥网格化管理、巡查及矛盾调处的作用。

整改措施:切实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定期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基层环境监管机构建设的通知》(甘编办发2016〕47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工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张波、谢德刚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单位负责人:严复花、刘成

分管责任人:陈康、李明

责任股室:事业机构编制股、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县级负责环境监管相关部门、各乡(镇)

问题11:河长制工作开展不力。目前甘孜州河长制工作体系基本建成,湖长制全面启动,已编制完成“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但河长制“六大任务”没有真正落地落实。督察发现,公路沿线、河道两岸仍然有建渣及生活垃圾乱堆、乱占现象,多处河道沿岸也未见“河长公示牌”或公示不明显。

整改措施:县河长制办公室加强督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全面落实河长制“六大任务”,进一步规范标识标牌;提示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开展巡河问河工作,督促监督各级部门认真履职尽责。

牵头领导:谢德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 丹巴县水务局

单位负责人:格绒旺丹

分管责任人:黄利

责任股室:县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办、县发展改和商务投资促进局、县目督办、县编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林局、县住建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司法局、县市监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交通局、县税务局、县扶贫和移民局、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各乡(镇)

(二)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甘孜州督察组移交问题》分解的“59+1”个问题

问题12:“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州经信委未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未及时转发《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的通知》(川淘汰落后办[2017]16号)等相关文件,提供的“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底数不清、信息不全,同时未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察工作。其它相关职能部门未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未按照职能分工,履行相关监管责任。

整改措施:按照《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的通知》(川淘汰落后办[2017]16号)要求,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陈勉晖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30日前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和商务投资促进局

单位负责人:徐富智

分管责任人:罗德选

责任股室:经信股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国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