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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巴县历史沿革
2020-06-01 08:48:32
来源:
丹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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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制县时,取丹东、巴底、巴旺三土司音译汉文首字为县名,故名丹巴。

战国时期,奴隶制蜀国统治四川盆地西部岷江流域一带,丹巴县境属其辖区边缘。秦王朝时期,县境域为蜀郡边徼。汉属西羌,隋为嘉良夷。唐属羁糜金川州,隶剑南节度使管辖。后吐蕃势强渐次东侵,县境被侵占。宋归东西嘉良州管辖。元代分别属威、茂二州下辖的千户所、万户府及长河西、鱼通、宁远军民安抚司管辖。明代,县境(今中路、梭坡、格宗、章谷镇、水子、东谷地区)属西安行都指挥使司控制范围;县境大小金川及革什扎河流域归金川寺演化禅师治理;明永乐五年(1407年),牦牛河及大渡河一带归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管辖。在承袭明代疆域隶属关系的基础上,清康熙五年,明正土司属地鲁密章谷十七土百户(今县境二十四村地区)范围划归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管辖;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县境革什扎河流域归丹东革什扎安抚司管辖;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县境巴底、巴旺、聂呷区域归巴旺安抚司管辖,后巴底境域归巴底宣慰使司管辖;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改土设屯”,县境岳扎、半扇门、太平桥等地归章谷屯管辖,屯署设在白呷山下(今章谷镇一带),隶属于成绵道懋功屯务厅。同治十二年(1837年),在原章谷屯辖区的基础上,划明正土司属地鲁密章谷十七土百户地区,革什扎、巴底、巴旺土司管辖区域归章谷屯管辖,隶属打箭炉厅。至此,基本形成以后设置县治境域的雏形。民国元年(1912年),建立丹巴县,设置建县后,隶属于康定川边经略使署,县下分设五路。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十月,红军长征到丹巴,成立丹巴县苏维埃政府,辖7区49个乡村级苏维埃政府。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丹巴县属西康屯垦区。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元月,西康省政府成立,丹巴县隶属第一行政督查区。1950年4月18日,丹巴县解放。1950年11月,西康藏族自治区成立,丹巴县属其管辖。1955年3月,改西康省藏族自治区为西康省藏族自治州;同年10月,川康并省,西康省藏族自治州更名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属其管辖。